玩转图书馆——衡水市图书馆办证篇
如何把心仪的图书带回家呢?
办理读者证需要携带什么?
读者证丢失了怎么办?
本期内容将为您提供最清晰的解答
带您了解更多图书馆的服务
读者证办理时间
周二—周日9:00—16:30(周一闭馆),国家法定节假日办证时间请关注衡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。
如何办理读者证
1、成人读者证:
13周岁(含)以上读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(包括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簿、驾驶证),缴纳100元押金(以现金方式)办理。
2、儿童读者证:
6-18周岁(不含)读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(包括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簿),缴纳100元押金(以现金方式)办理。
3、优惠读者证A类:
现役/退役军人、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(包括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簿、驾驶证)以及相关证明证件,免押金办理。
4、优惠读者证B类:
65周岁(含)以上老人、低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(包括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簿、驾驶证)以及相关证明证件,缴纳50元押金(以现金方式)办理。
5、英才读者证:
燕赵英才卡、湖城英才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(包括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簿、驾驶证)以及相关证明证件,免押金办理。
6、衡水湖城市书房和孔颖达城市书房目前仅办理成人读者证,需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,缴纳100元押金(以现金方式)办理。
7、6周以下儿童暂不能办理儿童证,13-18周岁读者可在成人证和儿童证之间选择其一办理。
8、押金仅支持现金,不支持微信、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。
如何补证或退证?
补证:
1、读者证若不慎遗失,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。如挂失后找到原证,需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,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。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。
2、如无法找到原证,需读者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,在一楼总服务台办理补证。如代办,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。补证后,原丢失读者证自动作废。
退证:
在归还所有外借图书资料后,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和身份证件原件,在一楼总服务台办理退证。如代办,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。退证后,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。
温馨提示
1、成人证只可借成人书籍,儿童证只可借儿童书籍,不能互用。
2、每人限办一张读者证,仅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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